为满足业务需求,适应企业转型发展需要,扩大人才储备,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公司计划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且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内无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受到过行政拘留的;
(二)刑事犯罪,因情节轻微,免于处罚或免于起诉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五)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六)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七)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计划
岗位类型 | 岗位描述 | 计划 | 专业 | 招聘条件 | |
1 | 测绘 | 承担测绘地理信息任务;为市场开展提供技术和方案支持;为测绘内外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 5 | 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等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测绘八院1个岗位及海洋院1个岗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211及以上大学;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2 | 开发 | 承担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研发相关工作。 | 6 | 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11及以上大学;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有GIS项目开发经验者优先。 |
3 | 综合管理 | 偏法务,从事法务管理、咨询及协调等工作。 | 1 | 法学类(如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 | 大学本科及以上;211及以上大学;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相当条件者优先。 |
4 | 纪检监察 | 从事本公司监督执纪相关工作。 | 1 | 法学类(如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监察法学、海洋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 |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11及以上大学;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五、测评方式
面试
六、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毕业生登陆“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或关注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
“招聘系统”登陆方式:
1.直接输入网址 http://61.240.13.99:7070登陆。
2.登陆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首页“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2021年春季校园公开招聘”页面登陆。
(二)线上报名
毕业生在“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00-2021年4月2日9:00。毕业生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系统截图无效。
(三)一面
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毕业生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形式为线上面试。
(四)二面
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毕业生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形式为现场面试,面试地点为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五)体检
4月中下旬,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七)签订三方协议
(八)入职报到
七、招聘纪律
应聘者所提供材料信息应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对故意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或应聘资格。对已经录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并根据后果严重程度追究应聘者相关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联系方式:022-23954025/022-23954136/1307202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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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