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对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工程地块开展了土地污染调查,按照文件要求,对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娜
电话:15332137932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庆圣
电话:13920373981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参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1-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击获取附件)
2-附件--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站前广场工程地块(点击获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