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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天津市测绘院2018年合格供应商资格评审会的通知

2017-10-2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2018年度的采购工作,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现决定对天津市测绘院2018年度计算机外设耗材类、设备维修服务类、基建服务类和招标代理服务类供应商进行邀请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2018年度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

一、评审概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市测绘院2018年度合格供应商评审项目。

(二)评审时间:2017年11月24日

计算机外设耗材类:上午8:45报到,9:00开始;

维修服务类:上午9::45报到,10点开始;

基建服务类:下午1:45报到,2:00开始;

招标代理服务类:下午2:45报到,3:00开始。

(三)评审地点:天津市测绘院第五会议室。

二、项目内容

(一)天津市测绘院合格供应商评审项目是针对我院计算机外设耗材类、设备维修服务类、基建服务类和招标代理服务类合格供应商的评定。

(二)合格供应商类别及数量:

1、计算机外设耗材类(6家):

服务项目:计算机外设、各类设备相关耗材采买。要求公司注册金额100万元以上。

2、设备集成及维修服务类(8家):

服务项目:提供系统集成,设备产品的配件、保养、维修、调试、检定等服务。要求公司注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基建服务类:(6家)

服务项目:院内基建维修服务、基建监理服务、工程项目审计服务等(工程监理需乙级以上资质)。

4、招标代理服务类:(6家)

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具备天津市政府采购资格)。

三、合格供应商权利及义务

(一)对其他供应商在测绘院提供采购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测绘院有关部门反映;

(二)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产品及服务;

(三)接受测绘院合格供应商评审会、基建设备处、业务处、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评审、入围资格;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资格要求

(一)实质性资质文件

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二)业绩文件

供货服务商应提供过去一年主要销售业绩资料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文件一份。

五、评审程序

(一)评审项目确认

供货商接到通知,了解评审信息后,应按照评审项目组织方规定的方式反馈是否参加此次评审活动。

(二)纸质评审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参加人须携带全部评审项目组织方要求的纸质评审文件和资质文件到评审活动指定地点。

(三)评审结果告知

评审活动结束三天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获得我院合格供商资格的单位。

六、评审会组成及评审方法

(一)评委会评委由相关院领导、各作业分院主管设备负责人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随机抽取,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二)采用“票选评定法”的评审方法。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参评供货商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我院2018年度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的类别及数量进行投票,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

(三)各供应商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陈述的先后顺序,逐一进入评审现场进行陈述、并与评委进行有效的沟通,时间为5分钟。评委按照参评供应商对本单位的法律资质、业绩证明、技术实力、服务与价格承诺、陈述人态度等(以上均以PPT形式)进行评定;得票相同的,按相关资质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得票且资质相同的,按注册资金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若上述内容均相同,由评委会按综合评议排定顺序。

(四)评审结果确定后需在院内网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1年;

(六)本项目由天津市测绘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评审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项目合作

成为我院合格供应商后,我院项目将与对应类别的合格供应商展开合作。但我院仍然会从服务、质量、价格、应答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合格供应商中择优选取,进行合作。

项目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23951057 部门:基建设备处

邮箱:chyjjsbc2015@163.com

监督联系人:刘允 联系电话:022-23954010 部门:纪检监察室

备注:1、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类别的评选;

2、请贵公司在收到邀请函后,11月20日以邮件回复的形式通知我方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参与评选的类别;

3、评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此活动解释权归天津市测绘院所有。


组织单位: 天津市测绘院

日期:2017年 10月26日